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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科科长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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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教务处长领导下,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、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工作,其职责范围如下: ⒈在教务处长领导下,制定全院研究生的发展规划,工作计划。 ⒉根据国家教委制定的研究生工作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,拟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。 ⒊协助处长组织制定和审查各学科(专业)的研究生培养方案。 ⒋协助教务处督促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共同制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,了解和检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。 ⒌承担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,组织办理各学科(专业)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和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。 ⒍执行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,组织临床学位课程考试及临床技能考核,检查论文开题报告、原始实验记录等,做好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各项文件准备工作。 ⒎协助处长审核招生专业和指导教师名单;做好每年度研究生招生工作。 ⒏管理研究生的学籍、学业成绩等工作。 ⒐处理研究生工作的信访、对外联络和整理保管研究生方面的文书档案。 ⒑管理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、组织纪律、请假、外出学习等工作。 ⒒负责在职研究生各项管理工作。 ⒓做好处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研究生方面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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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|
时间:2009-5-7 19:14:00 |
阅读:66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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